教务专栏

教务通知

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届学生毕业实习安排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次数: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届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所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将进入毕业实习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1年1月11日—5月30日。  

二、实习地点

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在本人单位实习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三、实习要求

1.各专业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参加实习,并按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虚心向带教教师学习,认真及时地完成实习考核项目,达到实习大纲要求。  

2.各专业学生按照实习手册内容完成实习,并且如实填写实习手册加盖公章。  

3.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时间,按时出勤,不得旷课。严禁乱窜科室,要自觉维护实习单位的正常秩序。保持实习场地的卫生和整洁,做到文明实习。  

4.学生实习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注意爱护保养机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的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不准私自拿用医院的药品和器具。在操作中,如损坏器械,要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学校不予负但。  

6.实习结束后,实习手册上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实习手册不交者,不能参加毕业考试或论文答辩。毕业实习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考试或毕业论文答辩。  

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