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我部门定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之间接受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办理的申请。请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在此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吉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一份;学位外语合格证同底版蓝底小二寸照片4张,学位外语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名字+身份证号)命名;
3.申请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培训科111室;
4咨询电话:0431—81090655 范老师。
在学位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学位证书无法办理,后果自行承担。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学士学位的申请。
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0日